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11

2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向上交 所提交目标股份协议转让申请材料. (5) 自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出具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乙方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 1,603,735,542.09 元(大写:壹拾陆亿零叁 佰柒拾叁万伍仟伍佰肆拾贰元零玖分)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划转转让价款的, 监管银行有权根据甲方指令直接从保 证金账户内扣划转让价款, 乙方对此无异议,并应按监管银行要求提供相应划款 凭证(如需).

(三)股份登记过户的条件 双方应于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一(1)个工作日内, 按照相关规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 方办理相关过户登记程序. 目标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时视 为完成交割,目标股份完成该等登记的当日为交割日.

(四)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成立并 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须由上交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进 行合规性确认, 本次协议转让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凌钢股份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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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 信息披露人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买卖凌钢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买卖方向 买卖数量(股) 买卖价格区间(元/股) 2019.01 买入 26,589,960 2.61-2.85 卖出 742,100 2.68-2.88 2019.02 买入 - - 卖出 13,219,000 2.8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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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吴红(签章)

2019 年2月26 日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华富基金(代表华富基金-鸿盛

15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天津泰悦于

2019 年2月25 日签订的《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以及凌钢股份法定地址, 以供投资者 查询.

12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称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在地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

3 号 股票简称 凌钢股份 股票代码

600231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天津泰悦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 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1704-5266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有无√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是否√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是否√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2,628,860 股 持股比例: 0.4557% 本次权益变 动后, 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52,607,157 股 持股比例: 19.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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