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11 |
24 小时 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的出入查验、登 记管理制度,严防可疑人员、车辆以及管制刀具、危险物品 等带入学校;
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
5 次,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开展先期处Z. 第十条 上学、 放学时段, 在校门口及校门外一定区域, 学校应安排
2 名以上的保安人员、学校专(兼)职保卫人员 在岗值守,做好安全巡查和秩序维护工作.组织教师、家长 志愿者等力量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
第三章 物防建设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设Z离外围地面高度不低于
2 米的 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有条件的地方,应在学校围墙或其他 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上设Z防爬设施.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出入口设Z门卫 值班室.门卫值班室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以下基本防卫器 械:防暴头盔(1 顶/人)、防护盾牌(1 副/人)、防刺背心 (1 套/人)、防割手套(1 副/人)、橡胶警棍(1 支/人)、 强光电筒(1 支/人)、自卫喷雾剂(1 支/人)、安全钢叉
2 5 套.防卫器械应摆放整齐、便于取放.已设立警务室的学校, 其门卫(值班室)的防卫器械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配备.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及周边区域的治安、交通状况,设 Z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一)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 Z规范》 (GA/T 1215-2014)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周边道路 状况,公安交通部门应设Z相应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 标线、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监控设施、照明装 Z等设施.
(二)根据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学校门口附近
50 米区域,因地制宜设Z家长等候区域,设Z防护栏、隔离栏, 车辆减速装Z等防冲撞设施, 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秩序井然. 第十四条 学校内部物防建设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学校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等 存放贵重物品和设备点,档案室、中考高考试卷保管室等保 密资料存放点,有毒、有害、易燃等危险品存放场所的出入 口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防盗安全门;
窗户应当安装 坚固的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保险柜(箱)应符合国家有 关标准并固定于地面或墙体.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设 备场所应设Z消防设施和防护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河流、楼梯、电梯、 落地玻璃门及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区域、部位设Z相应
6 的防范设施和警示标志.
(三)校门和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 通道等区域应当安装照明装Z,并保持亮化率达 100%.
(四)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 场所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Z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 材,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消防通 道应保持畅通,按规定设Z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 Z.学生宿舍未设Z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的,应安装点式 火灾报警探测器.
(五)学校内应根据需要设Z规范的安全警示牌、交通 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 施和减速带等.
第四章 技防建设 第十五条 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和防护要求应 不低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规定,学校出入口、重点部位和区域的 技防设施安装应达到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