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11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 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常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 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通函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常满控股 有限公司的资料;

本公司的董事愿就本通函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 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 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通函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Sheung Moon Holdings Limited 常满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523) 建议发行股份及 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重选董事;

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於2018年8月24日 (星期五) 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24楼2418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9至23页.无论 阁下是否有意出席大会,务 请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该表格,尽快并无论如何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 间前不少於48小时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出席大会或任何续会, 并於会上投票. 本通函将於刊登日期起最少一连7日在GEM网站http://www.hkgem.com的 「最新公司公告」 网页内 以及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smcl.com.hk刊载. 2018年6月27日i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 板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 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於主板买卖 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 市场. ii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绪言.3 股份发行授权

4 股份购回授权

4 重选董事

4 股东周年大会

5 截止过户登记

5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 应采取的行动

5 推荐意见

6 附录一 - 说明函件

7 附录二 - 建议重选的董事详情

10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9 随附文件 - 代表委任表格

1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2018年8月24日 (星期五) 下午二时三十 分假座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24楼2418室 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考虑及 (倘 适合) 批准载於本通函第19页至23页大会通告所载 的决议案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 (经不时修订)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常满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2017年5月31日在开曼 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GEM上市 「公司法」 指 开曼群岛法律第22章 《公司法》 (一九六一年法例三,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GEM」 指 联交所GEM 「GEM上市规则」 指GEM证券上市规则 (经不时修订)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2018年6月22日,即本通函刊发前确定当中所载若 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日期」 指2018年2月12日,即股份於GEM上市之日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经不时修订)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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