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1 |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补发声明 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9月11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相关工作人员 的疏忽,致使公司未在会议结束后进行及时公告,公司经事后审核, 现予以补发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补发) 》 .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 及时、完整. 威海市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1 月12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