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1 |
1、 《公司章程》第六条原文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537.9631万元. 拟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699.3520万元.
2、 《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原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80537.963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0537.9631万股. 拟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699.352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4699.3520万股. 以上提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见2015 年6月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轻纺城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第4页共4页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提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 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5月2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 告》 ,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起停牌;
201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基本明确筹划事 项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暨继续停牌公 告》 ,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8日起继续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 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 "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 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 年6月13 日至
2015 年7月2日继续停 牌. 鉴于本次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公司预计 无法在
2015 年7月2日完成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拟按 照 《通知》 的规定,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 即公司股票自
2015 年7月3日起继续停牌,并且将最晚于
2015 年9月30 日复牌. 若公司在
2015 年9月30 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及其 他相关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申请复牌. 以上提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