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11 |
3 声明
一、本报告引用的资料主要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 该公司 )提供,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资信 )对 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二、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资信与该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 联合资信、 评级人员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 公正的关联关系.
三、 联合资信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 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 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资信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 序做出的独立判断, 未因该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 级意见.
五、本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
六、 本次跟踪评级结果自本报告出具之日起至相应债项到期兑付日有 效;
根据后续跟踪评级的结论,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跟踪评级报告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跟踪期评级报告
一、跟踪评级原因 根据有关要求,按照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关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跟踪 评级安排进行本次跟踪评级.
二、企业基本情况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 或 集团 )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 年的酒泉钢铁公司.1996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 政府以甘政发[1996]81号批准原酒泉钢铁公司 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变更为现 名.1999年4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体函 [1999]21号文批准, 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原有公 司所属炼铁厂、炼钢厂、二轧厂、销售处等单 位的优良资产投资组建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酒钢宏兴 ,股票 代码:600307) ,并于2000年10月上市.经过多 次增资扩股,截至2018年3月底,公司实收资本 143.95亿元,甘肃省国资委持股68.09%,甘肃 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91%,甘 肃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8 年3月底, 公司组织结构包括资 管运营管理部、发展规划部、能源中心、物流 中心、技术中心、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 环保部、预算财务部等
18 个职能部门,组织结 构图见附件 1.公司拥有酒钢宏兴、甘肃东兴 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兴铝业 ) 、嘉峪 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宏晟电 热 )等31 家全资子公司及
20 家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 1110.92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87.83 亿元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63.70 亿元) .2017 年,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874.37 亿元, 利润总额 6.31 亿元. 截至
2018 年3月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1129.27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5.08 亿元 (其 中少数股东权益 64.43 亿元) .2018 年1~3 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9.23 亿元,利润总额-2.94 亿元.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陈春明.
三、存续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存续债券为
2017 年10 月25 日发行的
17 酒钢 CP001 ,发行额度为
10 亿元,期限
1 年,存续余额为
10 亿元.
17 酒钢 CP001 所募资金用途为补充营运 资金.截至报告出具日,
17 酒钢 CP001 所 募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计划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