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2 |
4 个分散式站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2017 年修改)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本项目 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发布,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修改,2018 年4月28 日实施)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
一、
92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中的其他(电热锅炉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寿光天源爱 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承担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评价单位经过现场勘 察及工程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 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1.1 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 修正,2016.9.1 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修订,2016.1.1 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7.2 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2.28);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令第
682 号修订,
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
? 环评[2016]150 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调整》;
? 环评[2016]95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 十三五 规划纲要》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 号);
3 ?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 十三五 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环科技 [2017]30 号);
?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2.07);
?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1.12.01);
?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01.01);
2. 建设项目编制依据 附件
1、项目委托书;
附件
2、项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
3、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项目合理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鼓励类中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第
11 条: 城市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用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 限制用地项目类别,亦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禁止用地项目类 别,属于允许类项目.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山东寿光孙家集 储能+多能互补+智慧能源 清洁能源供热制冷一期项目位于寿光 市孙集街道(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寿光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本项目不处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详见附图 6);
项目周边 1km 范围内没有历 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
四、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
(一)项目名称:山东寿光孙家集 储能+多能互补+智慧能源 清洁能源供热制冷一 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