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2 |
2018 年2月14 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或"本公司")与Incyte 公司在美国举行会议,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有关 PD-1 单克隆抗体的相关合作并签署了 终止协议.收回海外权益后,恒瑞将自主继续推动澳洲临床开发并开展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多中 心临床试验.恒瑞认为自主开发 SHR-1210 有利于该产品利益最大化且符合股东长期的利益.原 合作协议于
2015 年9月1日由本公司与 Incyte 公司在美国达成,本公司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用于肿瘤免疫治疗的 PD-1 单克隆抗体(代号"SHR-1210")项目有偿许可给美国 Incyte 公司(详 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4). 公司就目前终止合作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Incyte 公司已在澳大利亚开展了 SHR-1210 的I期临床试验研究,并根 据原合作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支付首付款 2,500 万美元.
二、终止合作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与 Incyte 公司终止合作后,本公司将收回其 SHR-1210 项目海外地区(即不含中国大陆、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临床开发和市场销售的权利.在终止协议签署后
90 日内,Incyte 公司 将完成向本公司移交许可协议范围内正在进行的相关事项.本公司无需退回 Incyte 公司根据原 协议已支付的首付款.
2 本公司与 Incyte 公司终止合作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后续本公 司将积极继续推动 SHR-1210 的海外临床开发活动.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国内的 SHR-1210 的针对多个瘤种、适应症的 II、III 期 临床试验正顺利进展中.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妥善处理与 Incyte 公司合作终止相关的各项事宜,维护本公司及股东权益.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 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2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