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12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此件为准 粤工信装备函〔2019〕623 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等战 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指示, 推动全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经 商省财政厅一致, 现就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 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 地建设专题的项目投资额扶持门槛 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

5 个市从

3 亿元调整为

5000 万元;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

15 个市从

1 亿元调整为

3000 万元.

二、 将以事后奖补方式、 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 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的项目投资额扶持门槛从

3000 万元调整 为1000 万元 ―

2 ―

三、扩大现有政策扶持产业的范围 在现有财政扶持政策明确的发展重点 (工作母机制造业、 机 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 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 装备) 之外, 支持各地将本地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 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四、不硬性要求各地资金实施必须与财政部门联合进行 根据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精神, 项目评审等 具体审批环节不再硬性规定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和财政部 门联合实施, 改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与财政部门自行协商决 定是否联合实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3月13 日 (联系人:莫玉婷,

电话:8313594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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