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12

5 百分位人体模型. 3.12 基准平面 Reference Plane 通过 3.9 定义的假人两脚跟与地板接触点的平面. 3.13 座椅间距 Seat spacing 后方座椅靠背前部凸起部分至前方座椅靠背后部凸起部分之间的距离,在基准平面以上500mm高度 处水平测量. 3.14 长条座椅座位数 Number of seating positions 长条幼儿座椅坐垫宽度(mm)除以

330 后四舍五入取整;

长条学生座椅坐垫宽度(mm)除以

380 后四舍五入取整. 3.15 约束隔板 Restraining Barrier 安装在车身结构上,用于在前碰撞事故或紧急刹车过程中约束位于其后方乘员的装置.

4 要求 4.1 座椅要求 4.1.1 总体要求 所有座椅必须前向安装. 所提供的每种调整系统和位移系统都应配备自动锁止装置, 试验后不要求 座椅的调整系统和锁止系统处于完全工作状态. 4.1.2 抗前倾性能 4.1.2.1 按照 5.1 的规定进行动态试验,应满足以下 4.1.2.2~4.1.2.6 的要求. GB 24406―XXXX

3 4.1.2.2 乘坐的乘客能被其前方座椅和(或)安全带恰当地约束住.即:对于幼儿座椅,假人躯干 和头部的任何部分向前位移不应超过位于辅助座椅 R 点前 1.0m 的横向垂面.对于学生座椅,假人躯干 和头部的任何部分向前位移不应超过位于辅助座椅 R 点前 1.6m 的横向垂面. 4.1.2.3 乘坐的乘客未受严重伤害.若按附录 A 和附录 B 确定的允许伤害指标,应满足: a) 头部允许指标(HIC) 小于 500;

b) 胸部允许指标(ThAC) 小于 30g(总时间小于 3ms 者除外) (g=9.81m/s

2 ) . c) 腿部允许指标(FAC) 小于 10kN;

当总时间大于 20ms 时,应小于

8 kN. (仅在使用混合 III 型第

5 百分位人体模型进行试验时考核该指标) 4.1.2.4 座椅及其固定件足够牢固.若满足以下要求,则认为满足本条规定: 4.1.2.4.1 座椅、座椅连接件或配件不得在试验过程中完全脱离. 4.1.2.4.2 即使车身上一个或几个固定点有部分脱离或其周边区域产生永久变形, 座椅也不得与车身 脱开. 4.1.2.4.3 座椅靠背的装饰件或配件不得出现可能给乘员带来伤害的危险尖角. 4.1.2.5 在试验中,形成座椅靠背的所有配件不得对乘员造成伤害.若被头型接触的区域的曲率半 径不应小于 5mm. 4.1.2.6 若安装在刚性靠背上的装饰件或配件材料的硬度小于邵尔 A50,则4.1.2.5 的要求仅对刚 性部分适用. 4.1.2.7 紧临其后的座椅的 R 点应与该座椅 R 点的高度差不大于 72mm, 如果大于 72mm, 应按照实际 装车位置关系进行试验. 4.1.2.8 当座椅后部不会被未约束的乘客所撞击时(即无前向座椅直接在被试座椅后面),可不做 试验 1. 4.1.2.9 符合下列情况,可不做试验 2: a) 座椅后面不会被受约束的乘客撞击. b) 后排座椅配备的可调高度的3点式安全带符合GB 14166-XXXX,且安装在符合GB 14167-XXXX 的固定点上. c) 后排座椅配备的可调高度的3点式安全带或儿童全背带式约束带符合GB XXXXX的规定. 4.1.3 抗后倾性能 4.1.3.1 按照 5.2 的规定进行静态加载试验,应满足以下 4.1.3.2~4.1.3.6 的要求. 4.1.3.2 座椅靠背所受的力不应超过 9786N. 4.1.3.3 座椅靠背的位移不应超过 254mm. 4.1.3.4 变形后的座椅不应进入相距其他座椅原始安装位置 102mm 的范围内. 4.1.3.5 座椅、座椅连接件或配件不应在试验过程中完全脱离. 4.1.3.6 即使车身上一个或几个固定点有部分脱离或其周边区域产生永久变形,座椅也不应与车身 脱开. 4.2 座垫要求 有座垫的座椅,在1s~5s内对座垫施加向上的大小相当于座垫重量5倍的力,保持5s,任何安装点 都不应分离. 4.3 座椅固定件要求 4.3.1 按照 5.1 和5.2 的规定进行试验,应分别满足 4.1.2.4 和4.1.3.6 的要求. 4.3.2 一种车型上有多于一种形式的固定件,每种形式的固定件都应进行试验. GB 24406―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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