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12 |
(四)投标语言 投标人与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间交换的文件和来往的信函均须 使用中文.
(五)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货币)单位.
(六)其他 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 采购人和海逸恒安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公司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2.采购人或招标公司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的原 因,且不予退还其投标文件.
7 3.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 (鲁财采[2016]34 号)的规定,招标公司在开标当日查询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信用山东 (www. creditsd.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 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开标、评标、定标 (4)采购项目说明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书(范本) 共计正文
44 页. 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另行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 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及与履行合同 有关的一切情况. 3.投标人应从招标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则概不 退还,从他处获取的招标文件(或无招标文件)而制作的投标文件,其 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
8 格等,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答疑 1.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的,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
没有提出的,视为认可招标文件 的所有内容. 2.招标公司对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收到的质疑要求,均以书面的形 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书面形式提出. 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招标公司可以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对所 有潜在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招标公司因此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潜在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15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司,以书面解释为准.
三、投标文件
(一) 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属于固定格式的须按招标公司提供 的格式填写,详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一) 2. 投标文件目录 3. 投标承诺函(格式二) 4. 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9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授权委托书(格式三)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原件现场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