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2 |
2018 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2-1-3 态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相关生产线是否及时转固.(2)前次募 投项目效益测算口径,能否独立核算,是否达到承诺效益,若未达到说明原因 及合理性.(3)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的后续使用安排,结合相关情况说明再度进 行股权融资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过度融资、频繁融资的情形.请保荐 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33
5、报告期内申请人参股
1 家融资租赁公司,2 家产业基金,其中
1 家产业基金 系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至今的投入.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申 请人设立的各类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约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立 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 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2)结合融资租赁 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对外放款规模,说明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监管政 策,最近一年一期是否存在对该融资租赁公司的投入(包括借款、增资和担保 等),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对该融资租赁公司的投入.(3)公 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日前六个月至今,申请人是否存在设立或投资各类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 况,未来三个月内是否有设立或投资各类基金的安排,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 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下同)情形,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 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核查意 见,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变相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类金融及其他业务的情形..39
6、2018 年末,申请人商誉为 3.42 亿元,主要为收购华菱光电、原鞍山搏纵股 权形成的.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截至目前被收购资产整合效果,结合被收购资产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收购时评估报告、历年减值测试预测业绩及实现情况, 定量分析并补充披露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对商誉减值计提充分性对本次 可转债发行条件的影响做敏感性测试.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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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问题.61
7、请申请人补充披露目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对方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 求.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61
8、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 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62
9、最近两年,申请人其他收益分别为 6,725.37 万元和 8,535.40 万元.请申请人 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的明细内容及可持续性,并结合前 述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非经常性损益计算的过程及其准确性,并说明对本次可 转债发行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62
10、申请材料中未提供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请补充说明前五大客户及供 应商名称、采购及销售内容,是否存在新增客户,2018 年对第一大客户销售大 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