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2 |
账面负债总计 399,025.6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04,347.18 万元,非流动资 产194,678.50 万元;
账面净资产 97,168.52 万元. 价值类型: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4 年6月30 日. 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评估前账 面资产总计496,194.20万元,评估值497,578.56万元,评估增值1,384.37万元,增 值率0.28%;
账面负债总计399,025.68万元,评估值399,025.68万元;
账面净资产 97,168.52万元,评估值98,552.88万元,评估增值1,384.37万元,增值率1.4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和评估报告.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拟转让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内容: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正文 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拟转让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拟转让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卓信大华评报字(2014)第1021 号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 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涉及的湖南桃花江核电有 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4 年6月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 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被评估单位为湖南桃花江核电 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相关监管机构.
(一)委托方 企业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卢纯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953,671.13956 万元 企业性质: 全民所有制企业 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三峡集团 )原为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 公司,于1993 年9月27 日成立,
2009 年9月27 日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拟转让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公司. 三峡集团 全面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与运营,经国家授权开发建设金沙 江下游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四座巨型水电站. 三峡集团 设有六 个专业委员会、14 个职能部门、8 个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设有信息中心、新闻宣 传中心等专业业务管理中心、中国三峡发展研究院等直属机构. 三峡集团 共有17 个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内蒙古、西藏两个分公司. 经营范围: 三峡工程建设和管理;
住宿经营的管理;
长江中上游水资源开发;
水利水电技术服务;
水利水电工程所需物资、设备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 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