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12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马志伟

6、经营范围:模具及零部件、五金制品和注塑件的生产销售;

电子元件的 销售;

模具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自营和代理

3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苏州模具为上海模具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将上海模具 75%股 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中山投资.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山投资将持有上海模具 75%股权,间接控制苏州模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 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一)根据与上市公 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十二个月内,将具有第 10.1.3 条或者第 10.1.5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因此,苏 州模具系公司的关联人.

8、除了前述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及苏州欧普与关联方存在日常的关联交易往 来之外,苏州模具与苏州欧普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他关系.

9、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苏州模具经审计的总资产 1,254.23 万元,净 资产为 275.88 万元,营业收入 2,349.16 万元、净利润 76.08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持有的与模具业务相关部分资 产,标的资产具体包括委估资产及期后资产.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以2017 年8月31 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京 信评报字(2017)第387 号资产评估报告. 委估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为 477.92 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384.98 398.00 13.02 3.38

2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20.26 24.61 4.35 21.48

3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31.05 55.31 24.26 78.13

4 合计 436.28 477.92 41.64 9.54 评估基准日之后至评估报告报出日之前, 苏州欧普新增与模具业务相关的机 器设备(即期后资产)含税合同价为 1,169.08 万元, 已于报告出具日运抵苏州欧普, 此部分设备为新交付设备, 经双方协商一致, 期后资产将按含税合同价进行转让.

4 综上, 本次苏州欧普拟转让给苏州模具的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共计 1,647 万元. 标的资产使用状态良好,无质押、抵押、诉讼等情况.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苏州欧普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二)本次资产购买的方案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所拥有的标的 资产,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其所拥有的标的资产. 本次资产购买完成后,甲方将成为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人.

(三)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苏州欧普拥有的与模具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等 资产,标的资产具体包括委估资产及期后资产.双方一致同意,以委估资产截止

2017 年8月31 日的评估值与期后资产的含税合同价之和作为本次资产购买的定 价依据. 根据 《资产评估报告》 , 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477.92 万元, 期后资产的含税合同价为 1,169.08 万元,两者合计为 1,647.00 万元.以此为基 础,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1,647.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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