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2 |
29 DATA PROTECTION WORKING PARTY)所制作的 Opinion 4/2004 on the Processing of Personal Data by means of Video Surveillance 的非正式译本,由澳门特别? 政区政府个人资?保护办公室(下称 本办公室 )提供,仅供感兴趣人士 ?考.
其英文原文可於 http://ec.europa.eu/justice/data-protection/index_en.htm 下载,其版权属欧洲?盟第二十九条资?保护工作小组所有.欧洲?盟及其相 关机构,包括第二十九条资?保护工作小组,对此非正式中文译本?承担任 何责任. 本文件只供?考,并非任何澳门特别?政区的正式法?文件,?具法? 效?.本办公室及澳门特别?政区内的任何官方机构?会对使用或无法使用 本文件而所采取的任何?动或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 本文件可供发布或复制作非牟?用途,但必须注明有关资讯由本办公室 提供,并注明其英文原文出处.除非事前得到本办公室的书面授权,否则? 得复制、改编、分发、发布或提供本文件作牟?用途;
如有违反,本办公室 保?依法追究的权?. 澳门特别?政区政府 个人资?保护办公室 欧洲?盟第二十九条资?保护工作组 第4/2004号意见书:以视频监视处理个人资? 於2004 年2月11 日通过
2 有关个人资?处理的个人保护工作组 依照欧洲议会以及欧洲理事会
1995 年10 月24 日第 95/46/EC 号指令建 立, 根鲜鲋噶畹
29 条、第30 条第
1 款a项及第
3 款, 以及该指令的议事规则尤其当中第
12 条及第
14 条, 已通过本意见书: 1. 前言 在过去的数年中,欧洲的公共和私人机构越来越多地使用图像采集系统. 在此背景下,欧共体及各个成员国层面均发生了激烈的讨论,以确定在安装对 资?当事人进?视频监视以及提供必要的保护为目的的设备时适用的先决条件 及限制. 最近几年中当第 95/46/EC 号指令在各个国家层面落实后收集到的经验也 表明闭路电视系统、摄像头以及其它更为复杂的工具数量剧增,广泛应用於各 种?业. 此外,随著可用的技术、数码化以及微型化的发展,在内?网及互?网上 使用的影像和声音记录设备的机会大幅增加. 对於在工作环境中的处理操作,本工作组已经通过详细的文件予以讨论 (有关工作环境中个人资?处理的第 8/2001 号意见书1 );
但除此以外,所有 市民也随处可见视频监视技术应用的剧增.另外,视频监视系统间互?的趋势 也日益明显. 对主要应用程式的非尽列的分析表明视频监视可能用於众多?同的用途2 ,
1 2001 年9月13 日采纳的 WP 48,可通过下列网页获取: http://europa.eu.int/comm/internal_market/en/dataprot/wpdocs/index.htm
2 ?同的视频监视系统安装在下列场所: a) 在公共的以及/或者供公众进入的建筑物如博物馆、礼拜场所或纪念馆等内部及附近安 装,用於预防罪案以及/或者故意破坏文物的?为, b) 在体育馆和体育设施内部,特别是与特定的赛事相关?, c) 在运输?业中以及与道路交通相关,用於监控高速公路和机动车道上的交通情况,或者 用於检测市中心的超速违章?为以及/或者违反交通法例的?为,或者用於控制进入地铁 线路的地下场所以及监控油站和计程车内部等, d) 用於预防以及/或者检测学校周围的非法?为以及与招徕未成年人相关的?为, e) 由医疗设施用於手术过程中,以及/或者用於提供远端护理或对重症监护病房的病人进? 监控等目的, 以及/或者用於患有严重疾病和/或隔离的病人住院的区域, f) 在机场、船上以及边境区域附近,用於监控外国人走私以及协助搜寻未成年人和其他失 踪人员, g) 由私家侦探安装, h) 在超级市场和商店内部及附近,特别是进?奢侈品交易的商店,用於当罪案发生时提 供证约坝渺锻葡唐芬约/或者进?消费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