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9-17 |
1 - 神环发〔2019〕168 号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60MW 解 析气发电(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60MW 解析气 发电(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并结合榆林市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报告(榆环评函〔2019〕47 号) ,现 批复如下:
一、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60MW 解析气发电(一期) 项目位于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内,建设内容为 1*160t/h 燃气锅炉、1*30MW 凝汽式汽轮发电 机组及配套工程,不包括升压站,项目建成后停用现有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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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35t/h 燃气锅炉.
项目总投资 15806.2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76.9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5.55%.
二、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 求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 护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三、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保 证达到环保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施工扬 尘、废水、噪声污染,规范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 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二)石灰石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
15 米排气筒排 放.锅炉烟气经 SCR 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 后由
80 米排气筒达标排放,规范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 与环保监测平台联网.
(三)项目污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水、辅机循环 冷却水排污、化学水车间废水、脱硫废水和湿式电除尘废水全部 -
3 - 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 理站处理.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 应" 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控, 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 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根据其防渗等级进行规范防渗 处理.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取置于室内、设基 础减振、 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加强噪声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 按要求严格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理 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尽可能回收利用.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 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管理意识,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到实处,制定突发环境之间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足够的应急 物资,防止事故发生造成环境污染.项目建成运营后,你公司应 定期对污染源及厂界环境状况进行例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落实,保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内部建立规范的环保 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七)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 SO2:1.26t/a、NOX: 23.26t/a,SO
2、NOX 总量指标由项目建成后停用的
2 台35t/h 燃-4-气锅炉的污染物减排量中替代.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 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 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 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 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七、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4月23 日 抄送:神木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工贸局、住建 局、市场监管局,锦界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管市长,神木市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本局各领导. 档
(二)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4月2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