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2 |
公司于2016年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0005号 《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以下简称" 《监管函》 " ) .公司正会同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管 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准备相关资料.由于需要对相关财 务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公司对《监管函》的回复公告披露时间再次延 后至2016年1月9日披露. 公司特别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