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2 |
1 条,全长 2.85km,将五宝浅
15 井所产天然气输送至渡
5 井,再由 渡5井将一部分天然气就近输送至周边场镇使用,另一部分外输至南坝增压脱 水站,并经南坝增压脱水站外输至输气处南坝输气站.考虑到五宝浅
15 井周边 后续还将部署 2-3 口井,为预留充足的输送裕量以适应未来气田开发需要,本次 集气管道设计集输规模最大为 30.0*104 m3 /d,但本工程实际输气量为 10.0*104 m3 /d,因此本项目产排污及风险等级判定均以输气量为 10.0*104 m3 /d 作 为评价依据.当五宝浅
15 井周边新部署井场时,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4月28 日修正版)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为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委 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 接受委托后,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以及对项目的有关资 料进行进一步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编制完 成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1.2.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天然气集输工程.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第七条 石油类、天然气 第 三款 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项目.
3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1.2.2 规划相容性 1.2.2.1 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与城乡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拟建井场、改建井场和集气管道均位于达州市宣汉县五宝镇境内,所 在地均处于农村地区,属于农业生态环境,占用的土地类型主要为旱地、荒地、 水田、林地等.根据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确认五宝浅
15 井建设工程项目线 路路由的函》宣自然资函[2019]43 号(见附件 5),经五宝镇政府核实,该项目 线路路径与五宝镇城镇规划无冲突,原则同意该线路路径走向. 故此,项目选线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2、与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川府发 [2013]16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国家重点开发区域,不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该 地区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 国家地质公园.项目不在禁止开发区,不在重点保护区内,符合《四川省主体 功能区规划》要求.
3、与四川省 十三五 能源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 十三五 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7]12 号)中:
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二)统筹推进常规天然气和页岩气勘探开发. 加快推动川中、川西和川东北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川南页岩气资源调查和勘 探开发. ;
五、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和网络建设
(二)完善油气输配管网设 施.加快省内天然气输送管网建设.在加快省内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的同时, 延伸和完善天然气支线网络建设,提高天然气输送能力. 本项目位于川东北,属于天然气开发集输项目,符合该通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