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12

4、与《宣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性分析 根据《宣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本项目属于 其 十三五 时期能源设施重点项目中油气管网项目及 十三五 时期工业重点项 目中的天然气化工项目.因此,符合该规划纲要. 1.2.2.2 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4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中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限期达标规划,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和使用 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利用地层中的可开采天然气,可实现清洁能源的有效利用, 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因此,符合该通知的要求.

2、与《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防治环境污染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排放的环境污染物采取措施;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 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本项目为天 然气地面集输工程,营运阶段仅排放少量水套炉废气,通过自带排气筒排放;

项目所在地区主要为农村及场镇,项目运行过程噪声产生量较少,不会对周边 居民造成明显影响.因此,符合该条例的要求.

3、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符合性分析 项目未处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重点 区域、城市防治区域,营运过程水套炉加热采用的致密气,属于清洁能源,仅 产生少量的氮氧化物.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广清洁能源开发和使用,优化能源 消费结构.因此,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4、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的符合性 项目不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中要 求淘汰的落后产能、不属于其严格控制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根据《通知》中 推进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的要求,本项目 天然气开采可实现清洁能源的有效利用,有利于灰霾污染防治.因此,项目的 建设可满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的要求.

5、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 生态红线: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 知》川府发〔2018〕24 号文件,宣汉县境内有后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源保护区,属于大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调查,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五宝镇境内,未处于宣汉县生态红线内.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2012)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 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

5 经分析,目前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均尚有容量.本项目水 套炉加热采用的致密气(硫化氢含量极低),属于清洁能源,仅产生少量的氮 氧化物;

生产废水为气田水,采用罐车拉运至黄龙 004-X4 井预处理后再管输至 黄龙

2 井回注,不外排;

项目站场设备运行和气流噪声值较小,不会对当地的 声环境容量造成较大影响.本项目严格执行设计及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 施后,排放的污染源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除消耗电、气外,无其他能源消耗,项 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 用、 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 以 节能、 降耗、 减污 为目标, 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达州市相关资料,尚未制定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属 于鼓励类建设项目,因此不属于区域禁止准入产业,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 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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