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2 |
一、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意见.
该《报告表》能按有关 规范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较客观、全面,提出的环保措施具 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租用柳州市葡萄山 路9号洛维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4#楼整栋厂房(五层),用于建 设"米粉系列、方便米粉系列及柳州螺蛳粉系列生产项目".项目 占地面积3036平方米,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形成年产柳州螺蛳粉及方便米粉5000万包(桶)、干米 粉18000吨的能力.
三、项目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重点抓 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 活污水、生产废水须配套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经处理后达 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引入园区 管网再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并按规范要求设置总排污口标识.项 目所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近期排入龙泉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 后排入柳江,远期进入阳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柳江.
2、该项目生产工艺、员工食堂及高温消毒的蒸汽锅炉均采 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 预设烟道在楼顶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规定限值.项目生产干 米粉工艺中配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确保外排浓 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 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螺蛳 粉及方便米粉工艺中调料制作工序产生的油烟以及食堂烹饪过程 产生的油烟都要配套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并设置直通楼顶的专用 油烟道,确保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的要求;
烘干、熬煮、过滤、焙炒过程以及食 物残渣产生的异味无组织排放,须确保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3、合理布局噪声源较大的设备和工艺,并采取有效的隔声 减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 3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食物残 渣、油炸废油、隔油池废油、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宜分类收集, 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化验室产生的废 液统一收集后,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 定处置,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 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 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 面形式报我局,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 期内,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整 顿.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 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 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2019年 1月24 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抄送: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