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12 |
三、股东情况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全部股权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 有;
北京市国资委作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国有独资出资人,是该中心及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概况
4
一、发行人: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 债券名称:
2013 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
13 京粮食 ) .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7 亿元.
四、债券期限:6 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五、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 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为 0.65%,即票面利率为 5.05%(Shibor 基准利 率为《2013 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 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 ,债券票面年利率 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固定不变.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 .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 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 期债券.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作登 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 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
一、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 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十
二、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 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登记托管. 十
三、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
2013 年3月19 日.
5 十
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13 年3月20 日. 十
五、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3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
2013 年3月22 日. 十
六、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3 月20 日 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
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