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12 |
100 22.砷0.001 mg/L 0.01 23.镉0.0005 mg/L 0.005 24.铬(六价) 0.01 mg/L 0.05 25.铅0.005 mg/L 0.01 26.汞0.0001 mg/L 0.001 27.硒0.001 mg/L 0.01 28.氰化物 / mg/L 0.05 29.氟化物 0.169 mg/L 1.0 30.硝酸盐(以N计) 2.733 mg/L 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
20 31.三氯甲烷 0.06 mg/L 0.06 32.四氯化碳 0.002 mg/L 0.002 33.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 0.67 mg/L 出厂水 0.3~4;
管网末梢水≥0.05 34.一氯胺(总氯) / mg/L 出厂水中限制为3,出 厂水中余量≥0.5 35.氨氮(以N计) 0.1 mg/L 0.5 36.亚硝酸盐氮 / mg/L
1 ** 以下空白 ** 接上页 本次检验所用主要设备 设备名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TAS990 离子色谱仪 CIC-200 原子荧光光度计 PF-32 气相色谱仪 G5 浊度仪 WGZ-1A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U-1901 台式精密 PH 计PHS-3C 电子分析天平 BSA224S 生化培养箱 LRH 恒温培养箱 HN303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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