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13 |
2019 第〔6〕号 关于做好黄色预警相关工作按时启动 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 根据中国 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 结果,预计
2 月19 日至
22 日期间,我市及济南、淄博、 枣庄等
12 个地市将出现连续
3 天以上中至重度污染天 气.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域联动的统一 部署,我市自
2 月18 日12 时发布黄色预警,并于
2 月19 日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寿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寿 政办发〔2018〕154 号)要求,做好黄色预警相关工作,确 保全社会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x) 、颗粒物(PM) 、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 10%以上, 可内部调整 SO2 和NOx 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 不应低于 20%. 市级督导组将对各镇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和响应 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Ⅲ级响应启动后,各相关单位至少做好以下工作: (1)在城市主次干道正常保洁的基础上,增加
1 次高压冲 洗作业(非结冰期) . (2)按照最新错峰生产要求,相关企业采取相应停限产措 施. (3)工业窑炉、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 物排放的企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 采取限产、 限排等措施, 减少污染物排放.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点企业和 区域,停止放空作业,加强设备维护和检漏频次. (4)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爆破工程、基坑 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 ;
增加施工区域道路清扫、 洒水作业等保洁频次,减少施工扬尘;
停止水泥、沙石等散 装物料装卸、归方码垛作业;
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 护坡喷浆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
停止楼层内 外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 (5)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 未全封闭的混凝土搅拌站停止生产. (6)寿光港、羊口港等环渤海地区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 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 .重点用车企 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 输车辆除外) . (7)城市建成区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 (8)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 车等方式出行. (9)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 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10)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 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 外活动;
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的防 护措施. (11)市教育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12)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 诊疗保障. 寿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 年2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