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3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比值达到30倍, 并 且连续两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董事会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 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2016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天津立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等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2016年6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近期公告.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4、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 意向、 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7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