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13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奥宇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 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波奥宇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 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宁波奥宇置业有限公司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 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奥宇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清单中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 抵押人、 出质人,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 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债权金额、 担保 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8年6月14日的贷款本金余额, 借款人和担保人 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 罚息、 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 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 算, 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 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 并已 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 执 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 若借款人、 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 歇业、 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 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 算责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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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计 借款人名称 宁波市兴旺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沈氏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信江进出口有限公司 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14日) 本金 10000000.00 92310000.00 5000000.00 107310000.00 欠息 6049800.334 13880000.00 2768697.02 22698497.54 担保人 由借款企业名下房地产抵押, 并追加企业法人代表夫妇朱海伦、 徐申华个人连带责任 由关联企业浙江兴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奉化江口的住宅用地抵押 (面积42807平方米) , 并追加借款企业实际 经营者沈财兴、 夏美娟夫妇的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由胡蔚名下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全部额度追加借款企业法人代表刘之明、 周亚波、 金信强、 胡蔚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编号 2012信甬桥银贷字第120372号、 2012信甬桥银贷字第120376号. 2013信甬百银贷字第130022号、 2013信甬百银贷字第130047号、 2013信甬百银贷字第130049号、 2013信甬百银贷字第130050号、 2013信甬百银贷字第130057号、 2013信甬百银贷字第130059号、 2013信甬百银贷字第130060号、 2013信甬百银贷字第130061号、 2013信甬百银承字第137150号、 2013信甬百银承字第137152号、 2013信甬百银承字第137245号. 2013信甬北银贷字第131502号当事人:宁 波市鄞州盛远大喷塑厂,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668455435B, 经营者: 陆爱洁,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 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依法作出的鄞环行罚 (2018) 51号行政处罚决 定书中规定的义务.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四条和 《环 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本通知书 (鄞环 行督2019年第29号) 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贰拾万元缴至鄞州银行各乡镇 支行.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 我局将依法申请鄞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21日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督促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德道五金厂, 组织机构代码证: L7357823-6, 经 营者: 冯元付,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嵩一村. 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依法作出的鄞环行罚 (2018) 61号行政处罚决 定书中规定的义务.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四条和 《环 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本通知书 (鄞环 行督2019年第13号) 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贰拾万元缴至鄞州银行各乡镇 支行.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 我局将依法申请鄞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21日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督促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公告 遗失声明 依据温州市瓯海区 (2018) 浙0304 破84 号民 事裁定书, 温州市世华标准件厂破产: 温州市世 华标准件厂核准的纳税人识别号为330304732407404 的税务登记证已遗失, 特此声 明. 温州市世华标准件厂管理人 2019年3月21日法院公告2019年3月21日(2018) 浙0106民初11230号 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 皓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先迈文 化创意有限公司、 周为军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 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 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诉请一要求判令 解除原告杭州先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德 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