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3 |
五、 加强项目信息报送. 各地要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报送, 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档案.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格式见附件 2) ,请 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60 日内, 由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省 农委和省财政厅各
1 份, 同时发送电子版. 专项任务安排计划 (格 式见附件 3) 、印发的项目申报指南、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格 式见附件 4) , 请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60 日内, 报省农委备案 (材 料一式
10 份寄送至相关行政协调处室,联系方式见附件 5) ,同―4―时发送电子稿.2019 年7月底前,请各地分大专项撰写总结材料 (格式见附件 6)报省农委相关行政协调处室,相应分支持方向 的总结报省农委对口业务处室(单位) ,同时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 省农委财务处 施瑾、 陈莉, 联系方式: 025-86263713,
省财政厅农业处 王晨,联系方式: 025-83633387. 附件:1.2018 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实施意 见2.2018 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格式) 3.2018 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任务安排计划(格式) 4.2018 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5.省农委相关处室(单位)联系方式明细表 6.2018 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总结材料(格式)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8 年8月2日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8月8日印发 ―
5 ― 附件 1:
2018 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 实施意见 为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推 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 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支持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先支持畜禽粪 污综合利用,完善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要开展以下三 个方面工作:一是以能源化、肥料化为重点,推进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支持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 推进.支持建设
300 立方米及以上规模沼气工程和区域性粪 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支持有机肥回田利用,配套畜禽粪污 和 三沼 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设备,开展循环利用. 支持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配套畜禽粪污处 理、资源化利用设备和种养结合相关基础性设施,按照种养 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 二是开展地膜残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支持配置田间收 集堆放场地,购置磅秤、打包机、消防设备及其它相应配套 设施等,有效回收废弃地膜残膜、农药包装物或进一步处理 利用.各县(市、区)至少各安排
1 个地膜残膜回收利用试 点项目、1 个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试点项目.三是开展设施 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通过尾菜饲料化利用或食用菌菌包循 环利用设施设备,有效处理蔬菜、水果等残次品及食用菌菌 ―
6 ― 包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二、 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一是开展耕地质量监测. 对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墒情监测点、土壤环境监控点 开展定期监测,编制年度监测报告.二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 基础工作.对县域有代表性的土壤进行采样测试、开展肥料 利用率等田间试验、建立和完善主要农作物施肥技术体系、 科学制定施肥方案、建立展示示范区、指导农民按方施肥, 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88%. 三是开展补充耕 地质量评定. 按照 《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规程》 (试行),对拟评定区域补充耕地进行野外勘察、实地核查、取 样化验、专家评审和后续培肥示范指导等.四是开展土壤重 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在贾汪、太仓、邗江和盱眙开展重金属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