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3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14年5月6日正式生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或 管理人 或 本公司 )保 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等.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 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5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 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5
五、相关服务机构.17
六、基金的募集.6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6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66
九、基金的投资.76
十、基金的业绩.90 十
一、 基金的财产.92 十
二、 基金资产估值.93 十
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98 十
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00 十
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2 十
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103 十
七、 基金的风险揭示.109 十
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12 十
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4 二
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8 二十
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9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42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4 二十
四、备查文件.145
1 绪言
1、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在 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