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3 |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 重要提示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由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2010年10月8日《关于核准华安 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62号)核准.
本 基金基金合同自2010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 《招募 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均不对本基金的收益和本金作出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 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2月21日,有 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目录
一、基金管理人
1
二、基金托管人
6
三、相关服务机构
7
四、基金的名称
35
五、基金的类型.36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36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36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37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43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43 十
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43 十
二、基金的业绩
47 十
三、费用概览
48 十
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51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3、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4、设立日期:1998 年6月4日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