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13

6、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为本次挂牌 所提交的申请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 责任.

7、本所同意公司在申报材料中引用或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核要求 中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引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但因公司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 解的,本所及本所律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8、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挂牌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或单位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法律意见书应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应分解使用或进行可 能导致歧义的部分引述.仅本所律师有权对本法律意见书作解释或说明. 基于以上声明和保证,本所就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有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中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申请的批准与授权

2016 年5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 《关于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方式的议案,股票转让方式确定为:协议 转让》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挂牌相关的议案.

2016 年6月8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 根据《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方式的议案,股票转 让方式确定为:协议转让》 , 本次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公开转让. 综上,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申请事项的决议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申请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及授权;

根据 《业务规则》 等相关规定, 本次申请尚需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同意.

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成都乾坤现持有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6月2日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5101157130317630 的《营业执照》 .根据该营业执照记载,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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