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3 |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中小学,各中心学校: 《新蒲新区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 经新区教文科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 年8月1日-1-新蒲新区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 纲要,更好地推进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做好新区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新区管委会统一领导,新区教 文科局负责统一实施,新区教文科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指导、管理 与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各镇(办)义务教育阶段入 学工作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实施,新区教文 科局负责审核.
二、入学规定
(一)小学.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
6 周岁(2010 年9月1日至
2011 年8月31 日期间出生), 因为办学条件不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放宽到
6 周 岁半,但不得超过
7 岁.严禁接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 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 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由新区教文科局审核批准.
(二)初中. 1.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 学生都有学位;
2.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如果适龄学生自愿选择民办学校 学位且被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学生进入民办学校 就读后,民办学校有承担其接受完三年义务教育的责任.学生如 -
2 - 有特殊情况或充足理由需要到公办学校就读,则视为二次择校, 并由学生就读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商解决.在学籍所在初中 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在2017 年10 月1日后无借读或转学 等学籍异动) ,中考时方能享受配额生政策;
3.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 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 招生;
不得提前签约录取学生;
要严格按照均衡编班进行平行分 班,不得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三)班额控制. 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加强入学工作组织领导.严格 控制起始年级的班级学额,在生源数量较少的学校试行小班化实 验教学,执行小班化规定的班额标准,原则上小学每班最多不超 过45 人、不少于
20 人;
初中每班最多不超过50 人、不少于30 人.
三、招生区域范围
(一)小学. 城区小学继续划定学区范围. 1.新区文化小学:文武村户口居民、二号还房(住户所居住 房屋属于自己还房的直系子女) 、市(区)直部门职工直系子女、 实地蔷薇部分住户(按学校学位数预留指标) ;
2.新区第一小学:新华社区、新蒲村部分、三坝村、户口适 龄儿童,一号还房(住户所居住房屋属于自己还房的直系子女) , 林达阳光城部分住户适龄儿童(按学校学位数预留指标) ;
3.新区第二小学:新中村、大山村、三号还房(住户所居住 房屋属于自己还房的直系子女) 、四号还房(住户所居住房屋属于 自己还房的直系子女) 、四号还房(住户所居住房屋属于自己还房 的直系子女) 、大山还房(住户所居住房屋属于自己还房的直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