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13
遵新教发〔2017〕71 号 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 关于印发《新蒲新区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中小学,各中心学校: 《新蒲新区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 经新区教文科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 年8月1日-1-新蒲新区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 纲要,更好地推进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做好新区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新区管委会统一领导,新区教 文科局负责统一实施,新区教文科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指导、管理 与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各镇(办)义务教育阶段入 学工作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实施,新区教文 科局负责审核.

二、入学规定

(一)小学.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

6 周岁(2010 年9月1日至

2011 年8月31 日期间出生), 因为办学条件不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放宽到

6 周 岁半,但不得超过

7 岁.严禁接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 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 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由新区教文科局审核批准.

(二)初中. 1.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 学生都有学位;

2.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如果适龄学生自愿选择民办学校 学位且被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学生进入民办学校 就读后,民办学校有承担其接受完三年义务教育的责任.学生如 -

2 - 有特殊情况或充足理由需要到公办学校就读,则视为二次择校, 并由学生就读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商解决.在学籍所在初中 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在2017 年10 月1日后无借读或转学 等学籍异动) ,中考时方能享受配额生政策;

3.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 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 招生;

不得提前签约录取学生;

要严格按照均衡编班进行平行分 班,不得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三)班额控制. 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加强入学工作组织领导.严格 控制起始年级的班级学额,在生源数量较少的学校试行小班化实 验教学,执行小班化规定的班额标准,原则上小学每班最多不超 过45 人、不少于

20 人;

初中每班最多不超过50 人、不少于30 人.

三、招生区域范围

(一)小学. 城区小学继续划定学区范围. 1.新区文化小学:文武村户口居民、二号还房(住户所居住 房屋属于自己还房的直系子女) 、市(区)直部门职工直系子女、 实地蔷薇部分住户(按学校学位数预留指标) ;

2.新区第一小学:新华社区、新蒲村部分、三坝村、户口适 龄儿童,一号还房(住户所居住房屋属于自己还房的直系子女) , 林达阳光城部分住户适龄儿童(按学校学位数预留指标) ;

3.新区第二小学:新中村、大山村、三号还房(住户所居住 房屋属于自己还房的直系子女) 、四号还房(住户所居住房屋属于 自己还房的直系子女) 、四号还房(住户所居住房屋属于自己还房 的直系子女) 、大山还房(住户所居住房屋属于自己还房的直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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