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13 |
(十三)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 政处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四)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五)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3 决议;
(十六)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七)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八)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十九)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二十)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二十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 害赔偿责任;
(二十二)公司尚未公开的收购、并购、重组、定向增发、重大合同签署 等活动;
(二十三)回购股份、利润分配、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十四)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及其财务报告;
(二十五)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十六)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
(二十七)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
任一股东所持公 5%以 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二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三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 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三十一)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 信息.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4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 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或人员. 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六)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 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为公司重大事件制作、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各证券服务机构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以及参与重大事件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 环节的相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
(八)前述规定的自然人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
(九)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第四章 内部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第十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如实、完整并及时记录、汇总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 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供公司自 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的,除按照本制度第十条要求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