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3 |
第三章 报告与调查规定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应及时、 准确、 完整, 不得迟报、 漏报、 谎报和瞒报. 1.国内有人员重伤或死亡及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事故, -
8 - 事故单位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有人员 死亡的电力生产及电力基建生产安全事故,还应在
1 小时内向事 故发生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告, 未设派出机构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报告相关区域监管局;
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
1 小时内报 至公司安全环保部,较大及以上事故立即报至公司安全环保部. 2.国外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
2 小时内报至公司安全环保部, 较大及以上事故立即报至公司安全环保部.同时,按照股份公司 及所在国中国大使馆要求,上报事故. 3.国内外有人员重伤的一般事故,应在
6 小时内报至公司安 全环保部;
有人员轻伤的一般事故在月度安全事故统计报表中向 公司安全环保部上报. 第十四条 机械设备、场外交通、火灾等事故在上报业务主 管部门的同时,应同步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司安 全环保部和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 司领导和按规定向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 其他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 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 的应当及时补报.补报以《事故补充报告》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事故零报表制度.各单位和项目部按照 公司日常考核管理要求上报. -
9 - 第十七条 一般和较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应在
2 小时内报至 公司安全环保部;
重大和特别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应立即报至 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八条 事故或事件接报后,安委会成立事故或事件调查 组,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指定事故或事件调查组组长对事故或 事件展开调查. 第十九条 有人员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及以下的一 般事故由二级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调查报告报公司安委会 办公室备案.有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一般事 故,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般不良社会 影响事件由二级单位组成事件调查组调查,调查报告报公司安委 会办公室备案,较大及以上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由公司组成事件调 查组调查. 第二十条 事故或事件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或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直接 经济损失及造成的影响等. 2.认定事故或事件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对事故或事件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或事件的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 6.协助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开展调查(外部介入的调查) . -
10 - 第二十一条 安全事故和事件调查规定 1.安全事故或事件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的 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调查,为 四不放过 原则提供有力的保障. 2.事故或事件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对于阻 挠、拒绝等不配合调查的,调查组要及时报告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进行协调处理. 3.调查组通过现场调查、查阅资料、谈话、听取相关方意见 等方式进行取证, 在充分取证后, 内部讨论分析取得一致意见后, 编写调查报告. 4.调查组成员应当在调查报告上签名. 5.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事故或事件现场 平面图纸及有关照片、资料、原始记录、笔录、录像、事故或事 件发生时的气象地质资料、有关部门出具的诊断书、鉴定结论或 技术报告、试验和分析计算资料、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等) . 6.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报告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移 交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 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 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 要痕迹、物证(可以拍照或录相) ,保护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