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13 |
16047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发展资金)6904 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 工代赈资金)150 万元,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专项扶贫资金
55 -
9 - 万元, 中央水利发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1990 万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300 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 发展资金
80 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资金
35 万元,农村综合改 革转移支付资金
305 万元,车辆购置税安排地方农村公路资金
6228 万元.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资金
5235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
2735 万元,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及水土保持 等水利发展资金
2000 万元,省级农业专项农业产业脱贫引导资 金500 万元. 3.计划整合市级财政资金
710 万元.其中:市级精准扶贫资 金710 万元. 4.计划整合县级资金
18040 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县级 配套
2820 万元,2018 年结转中省市涉农整合目录内资金
15220 万元,结转资金具体有
2018 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省级资金
2364 万元、
2018 年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9727 万元、2018 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资金
34 万元、2018 年 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500 万元、2018 年中央农业 生产发展资金
850 万元、2018 年省级农业专项现代农业区建设 资金
1000 万元、2018 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
135 万元、其他资金
610 万元.
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1.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⑴建档立卡在册且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自主发展种 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开办农家乐及其它增收产业所 -
10 - 需的设施、 购买种苗种畜等费用的补助等. 严格按照规划、 发展、 检查、兑现的工作程序,每户不论发展几种产业,最高补助不超 过3000 元. ⑵按照平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 三变 改革配股监管办法〉的通知》(平 脱贫办发〔2018〕25 号)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折股配股扶 持对象为村集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每户
5000 元额度将补助 资金注入到村集体,由村集体进行量化折股,作为股权投入到经 营主体. ⑶
5321 小额信贷:5 万元以下(含5万元),3 年以内, 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资金全额贴息. ⑷按照 《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中的贷 款占用费实行补贴的通知》(平扶发〔2017〕4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