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13 |
144 医言集TAIWAN MEDICAL JOURNAL 2008, Vol.51, No.4
14 不可不谓大. 以往因为既有的制度、待遇、环境、抱负(兴趣) 等问题,无法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法医业务.台大陈耀 昌、方中民、郭宗礼、邱清华四位教授於民国91年4月 提出「建立台湾健全之法医师培训和进用制度」建言 书,经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委员会议决定立法, 94年底立法院三读通过法医师法,自公布后1年,即95 年12月28日施行.但为避免「新」法冲击过大,特设6 年的落日条款,即6年内可以一切维持现状.等到民国 101年12月28日起,才严格实行「法医师法」. 法医师采证照制度,须修满法医学程(硕士班)和 法医实习,并且经法医师考试及格者,才具法医师资 格.在施行初期有保障条款,不过并没有所谓的「放水」,全国目前为止只有30位经严格审查后可以「保送」成为法医师,计高考或法医师特考及格者(5人), 曾任法务部所属机关之法医师且须经依法铨叙审定有 案者(7人),具医师资格,经国防部或法务部所属机关 聘为法医(兼任、特约、顾问),且实际执行检验及解 剖铺逡滴窕蚍ㄒ郊ㄒ滴,连续5年以上得申请法医 师(30人申请,18人通过),意即,若不努力培训法医 师,6年后,全国恐怕就只有这30名的法医,岂不天下 大乱,人权更无法保障,所以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及 主其事的王崇仪所长责任重大无比 ! 此外,法医师法亦明确规定:法医师与医师「分流」.即具医师资格者,除非通过法医师考试,不当 然取得法医师资格.取得法医师资格者,除非通过医 师考试,别无任何途径可取得医师资格.规定虽然简 单却十分明确. 其他部份则对医师「相当友善」,如法医学程和 法医实习课程(170学分)中,与医学系课程重叠处甚 多,若医学系毕业再去研习,可抵相关学分,可能只 须
一、二年,补修30个学分即可,如此可吸引对法医 有兴趣的医师们报考.吊诡的是,拜健保制度之赐, 医院服务医师薪资渐减,条件日苛,开业也大不易, 或许将来会有不少优秀的医学系毕业生去从事法医这 条路,再经过此完善制度的养成、磨练,吾人对王崇 仪所长的努力目标乐观其成! 由王所长愿意亲自下乡,全国跑透透说明「法医 师法」,极力鼓励年轻后辈从事法医工作,健全法医 培训及进用制度,提高待遇,可见其毅力和理想性, 经由此次精彩,诚挚、详实的演讲,个人倒是对未来 国家的法医制度充满信心. 后记 唯一令我忧心的部份为:台湾是法治社会.依法 依理,法医这部份应该由法务部、教育部、卫生署来 共同负责.现在却仅列法务部为惟一的主管机关,并 授权由法医研究所代为处理新法施行事宜,似乎难脱 不够专业的质疑,万一物换星移,人事变迁,不知道 现行良好的政策是否会大幅改变?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