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13 |
一、考场纪律 考生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 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 点的秩序.
(一)考生应重道德、讲诚信,互相尊重.
(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等规定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按准考证号(座位号)入座.将《准 考证》等相关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四)考生进入考场除考试用蓝、黑签字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电子存储记忆 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五)考生在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
(六)考生应使用蓝、黑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红色等其他颜色笔或铅笔答题. 考生应将答案书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未在试卷指定位置作答的答案,均视为无效答案,不记成绩.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 抄袭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