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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96 2008 代替 GB 3096―93,GB / T 14623―93 声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noise
2008 08
19 发布
2008 10
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GB 3096―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
100062 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
网址:http:/ / www cesp cn
电话:010―67112738 印刷厂印刷 版权专有 违者必究
2008 年10 月第
1 版 开本
880 *
1230 1 /
16 2008 年10 月第
1 次印刷 印张
1 字数
40 千字 统一书号:1380209 ・221 定价:120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2008 年第45 号 为贯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 3096―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
2008 年10 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 bz mep gov 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93)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 GB / T 14623―93)废止. 特此公告.
2008 年8月19 日GB
3096 2008 GB
3096 2008 目次前言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2
5 环境噪声限值
3
6 环境噪声监测要求
3
7 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要求
4
8 标准的实施要求
4 附录A ( 资料性附录) 不同类型交通干线的定义
5 附录 B ( 规范性附录)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
7 附录 C ( 规范性附录) 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方法
9 GB
3096 2008 前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 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93)和《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 / T 14623―93) 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 ―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 ― ―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 ― ―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
4 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
― ― ―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本标准于
1982 年首次发布,1993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3096―93 和GB / T 14623―93 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附录 B、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8 年7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10 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GB
3096 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 起飞、降落、低空飞越) 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