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4 |
2019 -镇挂-1 3号2019 -镇挂-1 4号2019 -镇挂-1 5号2019 -镇挂-1 6号2019 -镇挂-1 7号2019 -镇挂-1 8号 土地位置 镇宁自治 县丁旗街 道过牛河 地块一 镇宁自治 县丁旗街 道过牛河 地块二 镇宁自治 县丁旗街 道过牛河 地块三 镇宁自治 县丁旗街 道过牛河 地块四 镇宁自治 县丁旗街 道过牛河 地块五 镇宁自治 县环翠街 道工业大 道西侧、 石 博大道北 侧地块 土地面 积(m2 ) 172.
1 207.5 91.2 203.5 49.3
105906 土地 用途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 工业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5.49 ≤5.49 ≤5.48 ≤5.5 ≤5.48 ≥1.0 建筑密 度% ≤1 ≤1 ≤1 ≤1 ≤1 ≥30 绿地 率% / / / / /
20 建筑规 模(m2 ) ≤945 ≤1140 ≤500 ≤1120 ≤270 ≥
105906 出让 年限 (年)
70 70
70 70
70 50 起挂 价 (万 元)
28 41
18 34
10 2712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28 41
18 34
10 814 增价 幅度 (万元)
2 2
2 2
2 10 申请报名时间 (2019年) 7月5日至 8月5日 交纳保证金及提交报名申请 资料截止时间 (2019年) 8月5日下午17:00时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 8月6日上午12: 00时前 挂牌时间 (2019年) 7月25日至 8月 7日 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 8月7日下午16: 00时 经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以挂牌方式出让 2019-镇挂-13 号等
6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 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2、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 按照价高者 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 县自然资源局必须在竞得人足额缴清支付完上述费 用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 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 改建 (如光 缆、 电缆、 燃气管道、 沟渠通讯设备等) 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林地, 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完善林地 占用手续, 支付相关费用.
5、 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 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 源部第53号令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竞得人须制定 《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 , 报县自然资 源部门审查备案, 并按县自然资源部门通过的 《耕作层剥离 利用方案》 完成地块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能开工建设. 2019-镇挂-13号地块
(一) 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
28 万元, 该 保证金在成交后, 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 20%转 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 再转为土地出让价款, 剩余保证金全 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
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0 日内付清.标的由镇 宁自治县丁旗街道办事处负责移交给竞得人, 移交的时间 为竞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
30 日内.
(二) 竞得人需按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交易服务收 费的通知》 (黔价房 〔2009〕
236 号)文件规定缴纳土地交易服 务费, 支付评估费 (0.2 万元) 、 测量费 (0.05 万元) 、 契税等 相关税费.县自然资源局必须在竞得人足额缴清支付完上 述费用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三) 竞得人必须按照 《县住建局关于出具丁旗街道过 牛河小城镇建设
5 宗地块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的复函》 (镇住建函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