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4 |
2、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2017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因公司于2017年 1月12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京0108执异144号】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一、 追加友利控股为执行依据为(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友利控股在 未缴纳出资九千二百万元范围内,就(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成都蜀都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对被告承担清偿责任,故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确认友利控股已经履行了对蜀都投资公司投入9200万的出资 义务;
(2)依法判令不追加友利控股为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的(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案 件的被执行人之一;
(3)依法判令友利控股无需对(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载明的蜀都投资公司 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对被告深圳市冠日瑞通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1月22日向北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17年11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形成判决.
3、公司重要经营合同进展情况 2018年1月18日, 公司发布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02)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福臻 )与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就合肥长 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焊接生产线车体包项目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金额19,788.10万元(含17% 增值税),截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5,517.59万元. 2018年3月15日, 公司发布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15)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渝北工厂S111(扩能)焊接生产线工装设备签订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9 了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到厂含税价8,252.5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2,463.70万元. 2018年4月21日, 公司发布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32)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就CS5车型焊装生产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8,396.00 万元(包含2%备品备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