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14 |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 查.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优惠照 顾的原始证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反复比对,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 中的照片等信息和本人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入学后,要切实做好新生 的体检复查工作,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将具体事项填 写《体检复查登记表》.通过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 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
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院坚持 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围绕立德树人、科学引领、助力成长、全 面成才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创新育人工作新模式,不断丰富资助育人内涵,将 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的理念贯穿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构建起以国家助学贷款 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 补助为辅助的多元化、分层次、全覆盖的资助育人服务体系,全面完成了 不让 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的目标.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 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 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 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 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或教育部 阳光高考 信息平台 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联系方式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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