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4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陕州区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陕州区人民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陕州区人民医院院长
1 名.
二、 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 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 富有 改革创新精神, 坚持依法治院、 以德治院的办院理念.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爱医疗卫生健康 事业, 忠于职守, 勤勉尽责, 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工作开拓 进取, 服务意识强. 3.遵纪守法, 诚信廉洁, 勤奋敬业, 团结合作, 作风严 谨, 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4.熟悉新时期医疗卫生健康工作政策, 具有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工作业绩较好, 业 界声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资格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副主任医师的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即1969 年7月以后出生;
主任医师的年龄在
52 周岁以下, 即1967 年7月以后出生. 4.现职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从事临床医学工 作, 具有
3 年以上副院长级 (含班子成员) 或6年以上中层 正职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或者在三级综合公立医院从事 临床医学工作, 且具有
3 年以上中层正职管理工作经历 或学科带头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 或被相关主管部 门、 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3) 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 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因重大医疗事故、 重大医患纠纷、 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
因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 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 本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 任期目标 在陕州区委、 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院长 职责, 任职期内医院达到 三提高 的目标, 并完成上级交 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 医院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经营秩序持续稳定, 薪酬分配更加合理, 医院实现良性 运转.
(二) 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诊疗业务和水平显 著提升, 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取得 实质性突破, 危重病人救治能力显著提高, 业务能力明 显增强.
(三) 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就医环境进一步改善, 医 患关系更加和谐, 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 职权、 待遇和管理
(一) 工作职权 在陕州区人民医院现有条件和政策范围内, 组织开 展各项管理工作. 1.实行区人民医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经主管部门备案, 自主引进紧缺的卫生专业技术 人才. 3.在政策范围内, 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年度目 标责任奖, 奖罚分明, 进一步调动职工积极性. 4.优化人员结构,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医院管理. 5.享有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 相关待遇 1.院长在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20 万元,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12 万元,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依据月经营业绩,按照医院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确定,按月发放.对于年度经营业绩达到预定目标的,其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少于20 万元的,差额部分给予一次性补发.对于年度经营业绩超出预定目标的, 实行一事一议, 经医院目标考核 小组认定,报请陕州区委、区政府同意,给予发放任期奖励奖金. 2.院长的薪酬为税前收入, 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院长在三门峡市区无住房的, 医院提供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