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14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 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第四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当阳国资")于2017 年6月26日与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当阳建投" ) 签署了 《国有股权转让协议书》 , 约定当阳国资所持三峡新材65,581,208 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当阳建投, 本次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详见2017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2018年9月4日, 公司对上述股权转让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 经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月19日以(国资产权 【2018】37号)批复同意当阳国资协议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018年4月22日, 公司在2018年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该事项, 但未以临时公告的形
2 式披露该批复的主要内容,现将批复的主要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同意将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股份公司65,581,208股股份 协议转让给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当阳建投持 有65,581,20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64%.
三、请你委指导国有股东按照19号令等有关规定,维护国有权益, 及时收取股份转让收入并严格按计划使用.
四、 请你委指导国有股东在本次股份转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 将有 关情况在我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