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4 |
3 C 独立核数师报告摘录 下节载列有关 贵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之独 立核数师报告摘录. 不发表意见基础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所披露, 贵公司前任核数师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 「前任核数师」 ) 向当时之董事局及审核委员会报告彼等为确认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银行账户结余人民币420,245,000元 (相等於港币525,044,000元) ( 「银行 账户」 ) 而访问一间中国银行之发现.前任核数师获银行职员告知,朴 贵公司 附属公司上海铭源数康生物芯片有限公司 ( 「上海铭源生物芯片」 ) 持有的银行账户, 属於一名个人.该发现对银行账户及相关交易之有效性提出质疑. 由 贵公司当时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 ( 「独立董事委员会」 ) 已成立以对该事宜进行调查.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7 名前任董事被新董事局替换.此后,在本公司董事局 ( 「董事局」 ) 的领导下,新独 立董事委员会成立,其后委聘一间独立专业公司进行独立鉴证调查.根鞑橹 现,董事局了解上海铭源生物芯片已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与位於北京的一 间中国公司 ( 「北京公司」 ) 签订一份协议以兑换外币,上海铭源生物芯片私嗣 币396,000,000元 (相等於港币507,197,000元) 转账至北京公司,作为交换,北京公 司同意於协议日期起3个月内於香港将款项兑换成港币.北京公司未能於香港交付 港币,但声称随后上海铭源生物芯片已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及六月获全额退还人民币 396,000,000元.其后,一笔人民币420,000,000元之款项被从银行账户取出,然而 无从了解转账详情.调查的结论为,上海铭源生物芯片并无持有该银行账户.截至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批准之日,由於 贵公司无法获得上海铭源生物芯片之会计账簿 及记录,该事宜仍未解决,因此独立鉴证调查未能继续. 此外,董事局注意到 贵公司於香港办事处电脑内之硬盘已被搬走,及其银行文件 被取走,因此,无法查阅其电脑记录 (包括所有银行交易的详细资料) .贵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之大部分会计及电脑记录无法获得. 贵公司已向香港警方报告该事宜.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f) 所披露,董事局进一步发现前几年存在可疑交易. C
4 C 截至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批准之日,除港龙生物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外,董事局无法 控制 贵公司於中国之其他附属公司. 该等事件,连同以下段落所载其他事宜构成吾等之不发表意见基础: 1. 终止确认上海附属公司以及上海附属公司产生的亏损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e)所披露,根 贵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举 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决议案,当时之全体董事 ( 「前任董事」 ) 被 贵公司 董事局免职或自 贵公司董事局退任以及 贵公司委任七名新董事.自此,董 事局开始从前任董事手中接管 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然而,除 贵集团拥有 的股权以及透过股东决议案罢免前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以及委任新董事及法定代 表人外,董事局无法接管上海铭源生物芯片及上海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彼 等之附属公司 ( 「上海附属公司」 ) ,尽管董事局已就归还上海附属公司之公司印 章及营业执照对姚原先生及姚涌先生采取行动.董事局亦无法获得上海附属公 司之物业、资产以及账簿及记录以及指导其相关活动.在此等情况下,董事局 认为已失去上海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因此上海附属公司的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 并无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董事局亦认为,与上海附属公司有关自二 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转之结余应终止确认,因此其财务影响已计入截至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於二零一五 年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海附属公司列账为可供出售投资. 由於缺乏充足合适的审核证,吾等无法确认继续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终止确认上海附属公司是否合 适.於综合财务报表中终止确认上海附属公司之财务状况及业绩偏离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0 号 「综合财务报表」 之规定.由於缺少上海附属公司之账簿及记 录,吾等无法量化偏离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 号 「综合财务报表」 所产生之财 务影响.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