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14 |
四、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相关文件 附件 12: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13: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专项经费使 用管理办法
5 附件 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4 年度民办教育发展 促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民办〔2013〕1 号 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民办学校提高质量、特色办学,引导民办教育事业健康 发展,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教财〔2010〕46 号),市教委决定开展
2014 年度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 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由市教委审批或管理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 育机构均可申报.根据 扶需扶特,促优促强 的原则,重点支持民办普通高 等学校、独立学院优质特色办学,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鼓励资助:
(一)办学思想端正,坚持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成效突出,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促进办学转型,社会声誉良好.
(二)注重内涵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办学 特色.获得市级高职示范校资格以及教育部和市教委重点支持的市级实验教学 示范中心的,应予优先鼓励支持.
(三)推进法人财产权落实,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资产和财务管理规范, 资产状况良好,积极推进土地和校舍登记在学校名下.办学条件较好,师资队 伍和管理队伍配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