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4 |
2011 年社会责任报告 二零一二年四月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报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公司 、 露 天煤业 )始终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为己任, 倡导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维护债权人和职工的 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 益事业.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尽己所能,为 员工成长、社会进步和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发展的同时,还致力 于在本行业、本地区发挥先进和示范作用,把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 其他优秀企业携手,积极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当地经济的快速 稳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在 本地区具有较高声望. 本报告编制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2011 年度工作为重点,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真实、 客观地反映露天煤业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主要信息,从 各个方面诠释了露天煤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 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 可以通过本报告对露天煤业加深认识,全面的了解露天煤业,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出谋献策.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在保持企业快速稳健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制度建设,坚持规范运作.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 要求,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合理分工、规范运作,有效地维护了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1年,公司继续把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 及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报告期内完成内部制度评审207 项.通过此项工作,立求将公司各项制度符合政策法规要求,能够更加切合实际 的指导公司的管理行为, 使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和规范. 报告期内, 公司还根据新出台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从根本上保障了中 小股东的权益.
(二)保持稳健发展,持续回报股东.公司坚持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稳健 发展,公司的综合实力不断提高,行业内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稳定增 长. 公司良好的业绩使股东权益得到了较好地保障,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如下:
2011 年201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502,471,878.01 5,672,329,913.49 14.63% 营业利润(元) 1,925,839,859.63 1,790,847,809.30 7.54% 利润总额(元) 1,931,490,933.66 1,800,556,224.92 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1,600,354,457.02 1,455,590,575.80 9.95% 公司在坚持健康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 的和谐关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历年来,均以 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股东, 2008年上半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3.0元, 2008年下半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以资本公积金 每10股转增3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