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4 |
10、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 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 交易;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5 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 为4.90%, 在其存续期的前
2 年内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1 年票面利率为前
2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 在其 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 在其存续期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 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起息日:2017 年3月10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 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1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1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 年3月10 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6 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3月1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金额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
16、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项目的投资、运营和偿还 绿色项目相关银行贷款.
18、 募集资金专户及开户银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发行人设立的专 项账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具体如下: (1)专户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账户户名: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