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7-14 |
VB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建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65) 主要交易 有关收购 富笾と邢薰 全部已发行股份 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交易时段后) ,买方、卖方与担保人订立买卖协 议,,
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销售股份,代价为 27,000,000 港元 (可予 调整 (如有) ) ,而担保人已同意担保卖方履行买卖协议项下的责任. GEM 上市规则之涵义 收购事项为 GEM 上市规则第
19 章项下之一项须予公布交易.由於有关收购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 用百分比率 (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 超过 25% 但低於 100%,故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根 GEM 上 市规则第
19 章项下之一项主要交易,并须遵守通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2 股东书面批准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概无股东 (包括 Jayden Wealth) 於收购事项拥有 任何重大权益,因此,倘本公司就批准收购事项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概无股东须放弃投票. 由於倘本公司就批准收购事项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概无股东须放弃投票,及根 GEM 上市规则 第19.44 条,本公司已就收购事项向 Jayden Wealth 取得股东书面批准,以代替於本公司股东大 会上通过决议案.Jayden Wealth 为直接持有352,820,000 股股份 (相当於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 发行股本约 68.8%) 的控股股东.因此,根 GEM 上市规则第 19.44 条,本公司将不会就批准买 卖协议及四饨兄灰渍倏啥蠡.依喙鼗,本公司将根GEM上市规则第19.44 条提出申请豁免,如获授出,该股东书面批准将被接纳以代替召开股东大会以批准收购事项及 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一份载有 (其中包括) (i) 收购事项之进一步详情;
(ii) 本集团及目标公司之财务资料;
(iii) 本集 团经收购事项扩大后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
及(iv) 目标公司估值报告 (如有) 之通函,预期 将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或之前寄发. 收购事项的完成须待买卖协议项下之先决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后方告作实,因此未必一定会 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1)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交易时段后) ,买方、卖方与担保人订立买卖协 议,,
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销售股份,代价为 27,000,000 港元 (可 予调整 (如有) ) ,而担保人已同意担保卖方履行买卖协议项下的责任. (2) 收购事项 买卖协议 日期: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交易时段后) 订约方: (i) 卖方:张贻辉;
(ii) 买方:建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及(iii) 担保人:张贻辉
3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受规管活动 (证券交易) 及第4类受规管活动 (就证 券提供意见) .於本公告日期,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卖方及担保人 以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将予收购资产 根蚵粜,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相当於目标公司全部 已发行股本. 於本公告日期,卖方为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合法实益拥有人,而担保人为卖方. 於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买方的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之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将会 於本集团账目内综合入账. 代价 经作出下文「代价调整」分节所述调整后,代价须以下列方式支付: (a) 买方须於签署买卖协议日期起十四 (14) 个营业日内以现金向卖方支付金额为 10,000,000 港 元的可退还保证金 ( 「保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