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14 |
60 日内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 议, 也可以自送达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法院公告2019年7月4日 浙江公告 微信号上线啦! 动动手指自助申请公告发布―― 公告上传、 查询、 自助缴费…… 一次都不用跑 就能搞定 二维码见右边 (2019)浙01 民终
2889 号 潘明钢: 本院审理的上诉人山东鼎和置业 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夏小娅、 潘明钢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 民终2889 号民事判决书,结果为:
一、维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6 民初
6995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即潘明钢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夏小娅借款1480000 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 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
其中
480000 元本金的利息从
2012 年12 月31 日起计算,
500000 元本金的利息从
2013 年11 月4日起计算,500000 元本金的利息从2014 年3月22 日起计算).
二、撤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6 民初6995 号民事判决第
二、三项.
三、驳回夏小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16320 元,保全费5000 元,合计21320 元,均由潘明钢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32640 元, 由夏小娅、 潘明钢各负担
16320 元.本判决 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浙0102 民初
846 号 朱梁军、 万亚萍: 本院对原告杭州宝泽汽车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与被告朱梁军、 万亚萍追 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一、 被告 朱梁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杭州 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34574.52 元及违约金
2530 元;
二、 被告万亚萍对 被告朱梁军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三、 驳回原告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应当依照 《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 费837 元, 由原告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负担110 元,由被告朱梁军、万亚萍负担727 元.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 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 民初
2635 号 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 州科亿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伟基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杭州市玉皇山南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建 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去向不明, 现依 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 书、 举证期限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 合议庭组成 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外网告知书、 廉政监督 卡、 诉讼风险提示、 公民代理须知、 民商事诉讼 权利义务及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 适用令 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