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14 |
2014 年12 月1日实施的 《安全生 产法》 , 切实做好煤矿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安 全考核)工作, 近日, 国家 煤矿安监局就有关事项提 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自本通知印发之 日起, 各煤矿企业要将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任职文件在其生效
15 日内抄送相关煤矿安 全考核发证部门.2014 年12 月1日至本通知印 发之日期间任命且尚未考 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于
3 月底前抄送至煤矿安全 考核发证部门.中央企业 总部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或复印件), 要抄送国家 煤矿安全监察局. 其他煤矿企业(包括 中央企业子公司、 分公司 及其所属煤矿)的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文件要抄送所在地 的煤矿安全考核发证部 门. 二是有关考核发证部 门自收到任职文件之日起
6 个月内, 要对新上岗且 持有安全培训证明的煤矿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 核.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 形式, 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80 分及格.考核通过 后10 个工作日内颁发 《煤 矿安全资格证书》 ,
3 年有 效, 全国通用.资格证书 由省级考核发证部门按国 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样 式自行印制(式样附后). 三是
6 个月内未参加 考核或参加考核但未通过 的, 应停止本岗位工作, 在1个月内参加补考;
补考 仍未通过的, 考核发证部 门应向其所在企业提出调 整工作岗位的正式书面意 见. 四是煤矿企业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安全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