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4 |
2.没 有使用规范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 和受理范围报送;
5.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 职称政策规定的. 若违规报送或受理,即使评审通过也不予核准发证.
四、职称评审工作要求
(一)加强评审组织建设 1.组建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省《关于深化职称制 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 向广州、深圳市依法下放正高级职称 评审权 的规定,我市今年将组建卫生、基层卫生、中小学教师、 建筑、交通、电子等专业6个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我市 相应专业正高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通知另行印发. 2.调整评委会设置.为优化评审组织建设,粤人社发〔2018〕 86号文对全省有关高评委会进行了调整;
我市今年对有关评委 会设置也予以调整(详见附件2),其中, 广州市高级会计师资 格评审委员会 调整更名为 广州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 会 ,负责开展广州市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原 设于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的广 州市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电力工程 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及评委办改设至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 受我局委托对评委会进行管理与服务. 请有关评委办按照省市有关职称政策要求,及时做好评委会 调整设置的相关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加强评委库管理.一是各评委办要严格按照高、中级评 委会评委库组织管理办法做好评委库的调整工作.各高、中级评 委会评委库的人数须达到评委会及专业评审组组成人员数量的3 倍及以上(综合性专业评审组中的专业评委人数须分别达到3倍 及以上),否则不予抽库.同时,须全面核实评委详细信息,确 保顺利完成抽库.二是要根据《广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委员会评委考核办法》(穗人发〔2008〕109号),加强对评委 的考核与管理,建立评委考核档案.三是相关正高级职称评委会 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补充完善评审委员专家库 的,首次评审可吸纳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专业领 域资深专家担任评委会委员.
(二)做好年度评审工作安排 1.各评委办要根据本通知要求,部署各评委会年度评审工 作具体安排,并通过市系统将年度评审工作通知报市人社局审核 后印发,在 广州职称 频道 评审通知 栏目集中发布.各评 委办须在开评前5到10个工作日内登陆市系统报送评审活动计 划和抽库申请. 2.做好评后材料报送工作.为提高效率,加快审核发证, 各评委办应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评审评后 材料审核及评后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穗人社函〔2016〕2966 号)要求,及时做好评后材料报送工作. 3.规范初级评委会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穗人职字〔1996〕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 的通知》(穗人发〔2009〕7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初级评 委会的组建管理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各初级评委会须 在评审结束后巧个工作日内,按所属管理权限分别报送评后纸 质材料至区人社部门、申报人所属市直主管单位.区人社部门受 理评后材料后巧个工作日内在市系统上完成评后审批工作,并 及时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