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4 |
2 篇(部)代表作进行综合学术评议,评议结 论分为 达到 及 未达到 .校外同行学术评议结论中有 超过半数以上为 未达到 的,不提交学科组评审.
(六)学科组评审 学科组对各学科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成果进行审核,教师 系列正高级职称者需在学科组进行答辩.对申报人学术水平 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专业专业评议,确定申报人是否达到聘 任条件,提出具体意见,确定推荐名单.
(七)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查阅,听取各学科 组评审意见和结果,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评委会委员根据 -
7 - 各学科组评审结果和学校设置的评审指标,进行独立投票, 差额评审.
(八)评审结果公示与审批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在学校校园网公示
7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九)报备与发证 评审结果分别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备案后发文公布.职称证书按省人社厅规定发放, 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职称证书及证书编号.
八、时间进度安排 序号 时间 评审程序 主要工作
1 10 月份 启动评审 发布评审通知
2 5 个工作日内 个人申报、部 门审核公示 完成个人材料申报
3 5 个工作日内 完成部门审查
6 7 个工作日 完成部门公示
7 5 个工作日内 评审 推荐小组完成推荐工作
8 5 个工作日内 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
9 7 个工作日 评前公示完毕
10 15 天内 完成通讯评议
11 15 天内 完成学科组评审、评委会评审
12 7 个工作日 公示 完成评审结果公示 -
8 -
九、评审要求
(一)纪律要求 1.评委工作职责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2)保守评审工作秘密,不得泄漏评审委员信息、评 审讨论内容和表决情况,不得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3)评委在开展评审工作时,要严格执行评审的标准 条件,全面、认真、细致审议申报材料. (4)评委无论担任何种管理和学术职称,均只有一票 的权利.推荐小组组长、学科组组长、评委会主任在推荐或 评审中不得有违反客观、公平和公正的语言暗示或提示,不 得统一评审意见. (5)坚持客观、公平和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 投人情票、关系票、交易票,不打击报复申报者. 2.工作纪律 (1)评委在评审工作中,凡有违反评审纪律和程序规 定的,评委会有权停止其参加评审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撤销 其评委资格.
13 5 个工作日内 报备 完成报备 (发证时间以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时间为 准)
14 2019 年1月总结 开展评审工作总结 -
9 - (2)实行回避制度.评委或工作人员与当年申报晋升 职称的人员有直系亲属、配偶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 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即不担任当年的评委或参与评审工 作;
评委与申报人有直接师生关系的,在评议该申报人时, 应予回避. (3)实行个人诚信制度.申报人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 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如有弄虚 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且从下年度起三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已经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4)评审活动的全过程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学校 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列席学校评委会会议并负责监察学科组 评审全过程.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报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学校评审的有关表 格,同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历、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佐 证复印材料;